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与河南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将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组织名单予以公告。南阳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其中,获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对企业和社会个人进行公益慈善捐赠实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通过支持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扶持慈善事业。
我校基金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可使捐赠人(企业法人、自然人)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应扣除减免。
这一资格的取得,既是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专业性、合规性上的肯定,也是对我校基金会发展的有力推动。今后,基金会定将再接再厉,不忘初心,力争上游,为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